ZHT/Prabhupada 0167 - 神制定的法律中不可能有缺陷
Lecture on SB 6.1.8-13 -- New York, July 24, 1971
人造法律,他們正思考關於人被殺。 另外,殺人者,一定要被殺。 為何動物不是呢?動物也是一個生命體。 人也是生命體。 因此如果你有這樣的法律- 如果人殺了人,他必被處死, 為何不是-如果人殺了動物他也必遭處死呢? 理由是什麼? 這是人制訂的法律,缺陷。 但在神制定的法律之中沒有缺陷。 神制定的法律,如果你殺了一隻動物, 你的處罰與殺了一個人相同。 這是神的法律。其中沒有任何藉口, 當你殺了人你該處罰, 但當你殺了一隻動物你不該處罰。 這是捏造的。這不是完美的法律。完美的法律。 因此主耶穌基督在十誡中規定:“汝不可殺。” 那是完美的法律。 這並不是說你區分 - “我不該殺人,但我該殺動物。”
有不同的贖罪。 根據韋達律法,如果當一隻牛脖子被綁著的時候死了... 因為牛隻不安全,不知怎的牠死了,而牠的頸部有線繞著, 牛的擁有者必須為此做些贖罪。 因為它被假設為牛的死亡歸於被繩子所困住,要贖罪。 現在如果你恣意的宰殺牛和這麼多的動物, 那我們應承擔的責任是多少呢? 因此在當下這個時刻有戰爭, 而人類社會成為遭受大規模屠殺被殺害 - 大自然的法律 你無法阻止戰爭又一邊繼續宰殺動物。 那是不可能的。 為了殺戮將有許多的事故。 全盤接殺。當 Kṛṣṇa 殺,祂殺全部。 然而我殺-一個接著一個。 但當 Kṛṣṇa 殺,他們聚集所有的殺人者和殺。 因此在經典中有贖罪。 就像在你的聖經中也有贖罪,認罪, 支付一些罰款。 但在進行贖罪之後,為何人再次犯下同樣的罪? 那應該被瞭解。